當前,全國上下正齊心協力、如火如荼開展精準扶貧工作。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fā)現基層存在一些違紀違法、貪污腐敗等現象和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應引起高度重視,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助推精準扶貧、鞏固扶貧成果。
以往,我們在扶貧工作中往往注重在物質層面上的貧困問題,著力在物質上下大力氣幫扶,解決經濟層面上的增收問題,希望盡快摘掉“貧困”這頂帽子。而對于影響貧困脫貧的外在因素——扶貧中的腐敗現象和問題,雖然看到了但治理力度不大效果不很理想。隨著扶貧攻堅難度越來越大,國家對農村的各項扶持政策也在不斷增多,經過農村基層干部手中的扶貧款項也就越來越多。由此產生的“小官巨貪”已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農村干部躍然成為腐敗的“重災區(qū)”。弄虛作假,吃拿卡要、亂收費,貪污挪用扶貧款、低保款、救濟款、補貼等忽視法紀的事例在全國比比皆是。據媒體報道,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qū)6名村官貪污挪用村集體各種資金達1200余萬元,刷新了當地村官腐敗案件涉案金額紀錄。以上特例僅僅是全國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的冰山一角。據全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2013年以來至2015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查辦涉農和扶貧領域職務犯罪2.9萬人,占同期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職務犯罪總人數的22%,涉農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仍在高位徘徊,處于易發(fā)多發(fā)的態(tài)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治理這些貪腐現象,我們對貧困戶幫扶多少資金都會如雁過拔毛,都會被個別干部中飽私囊,扶貧資金難以如數發(fā)到真正的貧困戶手中,如此,不但直接侵害了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扶貧攻堅預期目標也將難以實現,而且也嚴重影響了基層黨員干部的形象,影響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因此,我們當前的扶貧工作既要精準推進,同時防腐反腐的腳步也要步步跟緊,把監(jiān)督關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不能等“腐敗”了,我們才去“反”。那樣不但會貽誤了扶貧良機,也會失去挽救干部的良機。
因此,不久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fā)《關于深化縣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搞好“四個排查”,其中要求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重點是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并要求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實行“零容忍”?梢娭醒胍呀浵露Q心狠心,各級黨組織和紀檢、審計等有關部門要不折不扣狠抓落實。
把好選人用人關是關鍵。村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村子強不強要看“領頭羊”。從所涉及扶貧犯罪事例中,我們不難看出,用好一個“領頭羊”可以帶富一個村,“領頭羊”帶錯了路也會誤了一個村。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基層干部特別是村級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把好選人關,暢通用人機制,加強干部管理,切實做到選準人、用對人、管好人,努力提高基層干部特別是是村級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發(fā)揮基層黨組織在扶貧攻堅中的堡壘作用和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
教育是防腐的前提。精準扶貧工作,首要解決基層干部的思想貧困和精神貧困問題。教育基層干部時刻牢記宗旨,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和法紀觀念。對自己嚴格要求,按照“三嚴三實”要求用權做人干事創(chuàng)業(yè),甘愿吃苦、樂于奉獻,大公無私;想問題辦事情要真正站在群眾的立場上,遇事走群眾路線,聽群眾呼聲,不搞以權謀私、權錢交易,不搞優(yōu)親厚友,不拆不扣地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以自己的辛苦指數提升群眾的幸福指數。
監(jiān)督是最好的防腐劑。信任不能代替監(jiān)督。要加強對涉及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監(jiān)管,做到資金分配到哪里監(jiān)督就及時跟進到哪里,資金使用到什么地方監(jiān)督就跟進到什么地方,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督的全覆蓋。同時要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規(guī)范約束公權力使用。此外,要進行政務、村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追責是最有效的監(jiān)督。因此,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決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對精準扶貧工作不力或弄虛作假的要嚴肅問責,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截留、擠占、挪用甚至貪污、私分涉農資金的黨員和干部要依紀依規(guī)嚴肅處理,從嚴查處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發(fā)生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以鐵的紀律推動精準扶貧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扶貧資金不折不扣落實到貧困老百姓身上。
總之,唯有精準扶貧與防腐反腐同步推進,把紀律挺在前面,下大力拍打群眾身邊的“蒼蠅”,扶貧精準識別才不會錯把“非貧”當真貧,扶貧工作中才不會出現更多的腐敗現象,貧困群眾才有可能從根本上脫掉“貧困”這頂帽子,精準扶貧工作才能成為一項適合民情民意的利國利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