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xiàn)場,陳望敏對自己所涉受賄行為表示后悔。通訊員鄧朝輝 攝
◎庭審直擊
柳江縣原副縣長陳望敏涉嫌受賄罪受審
庭上痛哭 哀嘆一生名節(jié)盡毀
25日,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柳州市糧食局原局長、柳江縣原副縣長陳望敏涉嫌受賄罪一案。庭審中,54歲的陳望敏站在被告席中掩面痛哭,后悔自己收受他人的賄賂,稱自己一時糊涂將一輩子名節(jié)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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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縣長失足 收受他人錢款
昨日上午10時許,隨著融水縣法院院長關宇敲響法槌,陳望敏涉嫌受賄罪一案正式開庭審理。陳望敏一身便裝走上被告席,看到家人坐在旁聽席中,陳原本緊張焦慮的神情平靜了下來。
庭審開始后,融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富首先宣讀起訴書。檢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陳望敏在擔任柳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房地產(chǎn)公司老板熊輝、陶文安、賀秋元、韋卓賢、黃炳華等人賄賂款38萬余元。
融水縣檢察院認為,陳望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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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全部退贓 后悔自己犯罪
對于上述指控的罪名和犯罪數(shù)額,陳望敏表示認可,只是對其中的部分細節(jié)有異議。陳表示,自己當時任副縣長,而且之前在部隊也負責過房產(chǎn)管理,所以縣里安排他負責相關房地產(chǎn)項目的推進工作,自己的確接受了他人的賄賂,但是自己只是做了份內的工作,并沒有為他人牟利。陳望敏稱,今年5月4日,他在接到紀委的電話后,主動到柳州市紀委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相關犯罪事實。他認為自己是自首,此外,他愿意全額退贓,并已經(jīng)將37.6萬元退還到辦案機關,希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在庭審最后陳述階段,陳望敏連說三個“很后悔”后掩面而泣。陳稱,自己當過兵、打過仗,受過嘉獎但是從來沒有受到過處分,自己多年來經(jīng)手的資金有幾十億元,從沒動過歪心,沒想到在擔任柳江縣副縣長期間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一時糊涂做了違法犯罪的事,讓自己名節(jié)盡毀,不僅對不起國家,也辜負了自己的妻兒。說起自己正在念大學的孩子,陳望敏嚎啕大哭,而旁聽席中的家屬們也忍不住紅了眼圈。
當日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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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商人”被查 涉柳江多名官員
在陳望敏的案件中不得不提熊輝和陶文安兩名商人。5月25日,柳州市檢察院發(fā)布的一則信息稱,該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對柳江縣江洪房地產(chǎn)公司總經(jīng)理熊輝決定逮捕。6月6日,魚峰區(qū)檢察院發(fā)布消息,該院依法對廣西騰安實業(yè)集團董事長陶文安涉嫌行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熊、陶二人多年來在柳江縣開發(fā)有多個樓盤,與時任柳江縣主要領導和國土、住建等部門負責人均有交集。經(jīng)查,熊輝分別向柳江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局長伍英明、副局長劉成,柳江縣住建局原局長梁挺、副局長高巑等官員行賄數(shù)十萬元不等。今年4月至7月,曾分別于2006年至2011年、2011年、2012年至2016年在柳江縣擔任過副縣長、縣長的柳東新區(qū)原管委會副主任范寧(正處級)、柳州市政府原秘書長沈震和市科技局原局長田雯均涉嫌受賄犯罪被查。
在昨日的庭審中,陳望敏承認了在2013年自己收受熊輝為使其開發(fā)的“柳西新城”項目工作得以順利推進而送來的10萬元。陳也承認,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接受過陶文安給予的幫忙推進房開項目而給予的3.5萬元,并在2014年接受了柳江縣財政局原局長陶勝(另處理)為了讓該局原副局長劉文革(另處理)得以提拔,交待陶文安送給他的10萬元。
目前,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